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文件规定,按照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了会议评审和现场审核,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认定35家重点实验室为2020年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2日-2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资源管理与基础研究科 0373-5820696
机关纪委 0373-5820685
附件:2020年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拟定名单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