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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科研】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220

各科室:

 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科技著作出版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豫科〔20141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和企业,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申请者除满足《河南省科技著作出版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项目要求著作者完成60%80%左右书稿,专业数据库已完成数据收集及数据库建设方案;有完整的编写大纲,完成部分书稿,有部分数字资源;有完整的调研论证报告,写作方案,有目录与样张。符合条件的即可提出申请。

  2. 著作者一次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丛书除外),在获准资助项目出版之后,方可申请下一个项目。

  3. 20171231日前出版的著作不予资助。

  4. 本资助项目均在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出版社出版。

 (三)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项目)的申报按照隶属关系申报,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四)凡已获得过同类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

 (六)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完成出版项目并办理结项,必须将项目出版经费转到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签约出版社。

 (七)项目负责人既不按时完成出版项目又不结项的,按科技项目管理规定追回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项目)需填报《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申请书(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项目)》(附件2)。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EI检索报告、JCR分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 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版权页复印件;

  7.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项目出版意向协议书;

  9. 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申请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的,应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网上申报。(http://app.hnkjt.gov.cn/)。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

 (三)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四)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 11160时至112324时。

 (五)在线申报系统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预算申报系统:张会娟 037165966242

  四、推荐要求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三)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见附件3)上盖章确认。

《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汇总表》一式2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四)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资助数量、经费额度和要求

  每年计划资助一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财政经费3万元。凡主要作者在河南省工作的,列入河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六、受理时间和地点

  我院通过新乡市科技局上报材料,故具体时间和材料份数可能在新乡市科技局发出通知后变动,请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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